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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31 13:4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东莞市政府组成部门,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20〕53号)有关规定,决定招聘1名中级职称聘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第三类聘员1名从事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管理工作,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中级职称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2022年1月29日至2月11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网络信息化建设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按照以下清单打包(文件名〔姓名+2021年招聘〕),提交至电子邮箱434674107@qq.com。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扫描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6)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扫描件(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7)《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29日至2月11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15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四)面试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我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设主评委1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等能力,以及了解面试人员工作和学习表现等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若成绩相同,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名。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试防疫工作,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南》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299508;联系人: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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